你已经知道情态动词如 müssen、können 和 sollen 的客观、基本含义:müssen 表示义务(“必须”),können 表示能力(“能”),sollen 表示建议或指示(“应该”)。在这一级别,你会学到这些相同的动词,在形式毫无变化的情况下,可以承载一种完全不同的、主观的含义:它们不再描述一个客观的事实状态,而是表达说话者对某条信息真实性的确信程度或立场。到底是哪种含义,仅由上下文决定。
当你说 Er muss zu Hause sein 时,你并不是指他有义务待在家里——而是指你几乎可以肯定,根据你掌握的证据,他就在家,相当于“他一定在家”。这种主观用法构成了一整条确信度的量级,每个程度都有不同的动词:müssen 表达基于强有力逻辑推断的近乎完全的确信;dürfte,即 dürfen 的 Konjunktiv II 形式,表达很高的可能性,虽然不如 müssen 那样确定;könnte 和 mag 表达一种轻微的可能性或一种开放的猜测。
Sollen 承载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,与确信程度无关:它转述说话者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一种说法或传闻,而不加以认可——相当于“据说”或“听说”。反过来,wollen 在其主观用法中转述主语对自己所作的一种说法,并且通常带有说话者的一丝怀疑或不相信——大致相当于“自称”。
要在过去时中表达这种主观含义,你不能把情态动词本身变成过去时;相反,你把它保持在现在时,再加上所谓的 Infinitiv II——主要动词的 Partizip II 后面跟 haben 或 sein:Er muss es vergessen haben(“他一定是把它忘了”)——注意 muss 保持现在时,而过去的含义完全由 vergessen haben 来承载。
同一个动词身兼两种截然不同含义的这种双重用法,在许多语言中并无单一对应,那些语言往往对每一个确信度使用彼此无关的独立短语。因此,学习者常常把主观的 muss 误读为义务(“他必须在家”而不是“他一定在家”),或者在处理主观过去时时把情态动词本身变位成过去时——用 musste vergessen 而不是正确的、带 Infinitiv II 的 muss vergessen haben。